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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07 浏览次数:262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精神及辽宁省、盘锦市关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广泛征询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盘锦市大洼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2.项目名称:大洼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大洼区东风镇二道边子村、大洼区东风镇东风村、大洼区大洼街道、大洼区王家街道、大洼区王家街道融通集团、大洼区田家街道、大洼区榆树街道青联居委会、大洼区榆树街道青凤居委会、大洼区唐家镇、大洼区西安镇;

4.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大洼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

(1)大洼街道建设内容:新建渠道衬砌工程5.277km;新建渠系建筑物5座,其中新建方涵3座,水闸1座,标志碑1座。新修田间道路4.239km,均为3米宽砂石路。在项目区内实施土地旋耕4690亩。

(2)东风镇东风村建设内容:新建渠道衬砌工程4.74km,农渠矩形槽衬砌47.71km。新建渠系建筑物20座,其中新建农桥7座,方涵6座,水闸5座,管涵1座,标志碑1座。新修田间道路12.653km,其中3米宽砂石路12.44km,4米宽水泥路0.215km。在项目区内实施土地旋耕8920亩。

(3)东风镇二道边子村建设内容:新建渠道衬砌工程10.358km,农渠矩形槽衬砌26.779km,渠道清淤1.953km。新建渠系建筑物52座,其中新建农桥1座,方涵35座,水闸10座,管涵5座,标志碑1座。新修田间道路20.2km,其中3米宽砂石路16.85km,4米宽水泥路3.352km。在项目区内实施土地旋耕11880亩。

(4)唐家镇建设内容:新建农渠矩形槽衬砌铺设34.108km;新建渠系建筑物8座,其中新建农桥2座,方涵5座,标志碑1座。新修田间道路11.812km,均为3米宽砂石路。在项目区内实施土地深耕4000亩。

(5)田家街道建设内容:新建渠道衬砌工程4.446km,农渠矩形槽衬砌工程57.714km;清淤工程7.639km。新建渠系建筑物30座,其中新建方涵11座,管涵3座,水闸4座。更换闸门及启闭机11台套,标志碑1座。新修田间道路11.361km,均为3米宽砂石路。在项目区内实施土地旋耕1.37万亩。

(6)王家街道建设内容:新建渠道衬砌工程1.943km,农渠矩形槽衬砌62.564km,其中矩形槽衬砌49.396km,管灌衬砌13.168km。新建渠系建筑物5座,其中新建农桥2座,水闸2座,标志碑1座。新修田间道路25.059km,均为3米宽砂石路,其中1.224km只修面层。在项目区内实施土地深耕8940亩。

(7)王家街道融通集团建设内容:新建渠道衬砌工程3.582km,矩形槽铺设19.888km;新建渠系建筑物10座,其中新建农桥2座,水闸7座,标志碑1座。新修田间道路11.225km,其中3米宽砂石路7.493km,4米宽水泥路3.732米。在项目区内实施土地深耕4700亩。

(8)西安镇建设内容:新建渠道衬砌工程18.33m;斗渠矩形槽衬砌14.37km;新建渠系建筑物43座,其中新建方涵39座,水闸3座,标志碑1座。新修田间道路19.85km,均为3米宽砂石路。在项目区内实施土地旋耕15600亩。

(9)榆树街道青凤居委会建设内容:新建渠道衬砌工程5.799km,农渠铺设矩形槽6.265km。新建渠系建筑物17座,其中新建方涵15座,水闸1座,标志碑1座。新修田间道路9.32km,均为3米宽砂石路。在项目区内实施土地深耕6230亩。

(10)榆树街道青联居委会建设内容:新建渠道衬砌工程9.44km。新建渠系建筑物5座,其中新建方涵3座,水闸1座,标志碑1座。新修田间道路31.062km,其中3m宽砂石路30.288km,3.5m宽砂石路0.774km。在项目区内实施土地深耕11340亩。

5.建设期:2026年10月到2027年12月份

6.项目总投资:25405.00 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的镇(街道)、村(社区)居民、相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及总体态度;

(2)项目实施对当地农业生产、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公众生产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公众诉求;

(4)施工期间临时占地、噪声扬尘、出行不便等问题的意见;

(5)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建议;

(6)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及意见建议。

三、公示周期及相关说明

1.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

2.公示期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期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建设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盘锦市大洼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崔永波   电话: 02476788003

邮箱:dwqkfb@126.com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意 电话:15704279165

邮箱:wanchenzixun@163.com。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