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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拟录用驻站人员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13 浏览次数:585

依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统筹整合民政资源增强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民发〔2024〕66号)文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由盘锦市大洼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民政服务站项目。因工作需要,该中心拟招聘27名驻站人员。根据《盘锦市大洼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于2026年7月10日上午公开招聘驻站人员27名,依据省指导意见要求,民政部门应指导监管承接项目单位招聘事宜,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指导,现将该中心招聘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人员名单附后),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为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招聘拟录用人选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异议,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盘锦市大洼区民政局

监督电话:0427-3530579

附件:盘锦市大洼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拟录用驻站人员名单

 

 

盘锦市大洼区民政局

2026年7月13日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