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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6 浏览次数:161次

 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根据盘锦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指标的通知》(盘财指农〔2026〕2731号)及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指标(以下简称“帮扶资金”)65万元,用于2026年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大洼县清水农场2026年农田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支出,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相关县(市、区)财政国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持续加强产业、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请督促本级部门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对过渡时期通过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截至过渡期结束仍未实施完毕的项目或政策,可继续通过帮扶资金予以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政策有序转换和退出。

二、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帮扶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管理范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强化资金使用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国家和省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

 

 

 

盘锦市大洼区财政局

  2026年6月18日

 

 

                              

抄送局内:预算室、国库室

盘锦市大洼区财政局党政群工作室                                  2026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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