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盘锦市大洼区蓝堡幼儿园有限公司申报四星级幼儿园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2023年修订)》《关于开展2026年星级幼儿园评估定级及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幼儿园自愿申报、区教育局初审,拟同意盘锦市大洼区蓝堡幼儿园有限公司申报四星级幼儿园,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6日(共3个工作日)异议受理公示期间,如对拟同意申报幼儿园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大洼区教育局教育管理办公室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有据可查,并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