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新修订的《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 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5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新修订的《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盘锦恒鑫苇业公司建设分公司、盘锦鹤类繁育基地、三角洲水库,详细听取相关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强调,要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依法保护湿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聚焦关键,精准发力,全面提升湿地保护法治化水平。要进一步压实法定职责,区政府要进一步厘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属地镇街的职责边界,严格落实林长制和部门责任清单。要在破解资金难题上下功夫。探索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小微湿地修复、生态种养等项目。


检查组强调,要在提升监管能力上寻求突破,加强基层站所人员专业培训,建立湿地管护“乡土专家”队伍,提升一线识别和处置能力。要在深化协同共治上聚合力。要协调统筹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要跟踪问效,久久为功,确保执法检查成果转化落地。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真正把湿地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守护好我区的绿水青山,为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作出应有贡献。
区政府表示,要严守湿地保护红线,抓好常态化管控。要抓实法治化监管,筑牢依法保护屏障。执法到位、依法行政,提升执法精细化管理。要抓实常态化普法,营造全民保护氛围。区政府及各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湿地保护条例,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压实责任,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持续擦亮大洼湿地生态名片,推动生态文旅高质量发展贡献大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