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6号 【办公电话】 0427-3530118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区委物业领域专项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6-05-08 浏览次数:536次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6年4月16日,区委巡察组向大洼区住建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巡察组组长兰洋向区住建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洪彬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兰洋在反馈时指出,大洼区住建局党组能够履行物业领域监管职责,推动行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政策执行、行业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物业领域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职能责任短板突出,执行政策法规有偏差,履行行业职责有差距;物业经营单位“乱象丛生”,化解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能力不足,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公示公开工作短板突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还有差距,电梯维保还有隐患;物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凸显,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存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漏洞较多,开发企业欠缴问题突出,侵占共用部位、公用设施问题凸显,车库私改现象突出。

李洪彬同志表示,区委物业领域专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精准指出了我区物业领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提出的整改要求明确具体、务实可行,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区住建局党组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党组牵头、全员上阵,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二是聚焦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方案、明确时限、销号管理,重点整治维修资金、电梯安全、物业服务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强化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以整改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监管制度,规范行业秩序,提升治理能力。四是转化整改成果,服务民生发展。以整改促作风、提效能,用心用情办好物业领域民生实事,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绝不辜负区委和群众信任。

区委物业领域专项巡察组有关成员、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层干部列席会议。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