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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0 浏览次数:482

我单位人员孙东旗(行政执法证号:06130319014,已退休)、郑广韬(行政执法证号:06130319121,已开除)所持行政执法证件均遗失,现公告作废,证件自公告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3月10日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