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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2030年度大洼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邀请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浏览次数:176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聘社会信誉好、资质等级合格、职业道德良好的评估机构列入我区房屋征收项目的备选当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6-2030年度棚户区、旧城区改造和基础设施类房屋征收项目。

二、委托单位

盘锦市大洼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三、委托的内容 

评估被征收房屋、构筑物、附属物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

四、报名条件

(一)房地产评估机构

1.资质要求:持有效房地产评估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2.从业信用记录要求:近两年无任何不良从业信用记录,并提供承诺书。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执业年限应当在2年(含2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要遵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独立开展评估业务,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任何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影响。

(二)资产评估机构

1.资质要求:由主管部门核发的评估资质。

2.从业信用记录要求:近两年无任何不良从业信用记录,并提供承诺书。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执业年限应当在2年(含2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评估机构入围报名表;

2.公司简介;

3.近两年业绩;

4.承诺书;

5.房地产或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7.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和加盖评估单位公章。报送材料需建档留存。

(二)评估机构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机构实力,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自愿参与报名。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或者邮箱传递报名表;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盘锦市大洼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304室(大洼街道向阳社区金源街7号)。

4.邮  箱:dwqzsb@163.com

5.联系电话:0427-3531700

我中心将对申请入围的评估机构进行调查评议,重点核验各种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公示入围名单。

 

 

                   盘锦市大洼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6日

 

信息来源: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