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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浏览次数:605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盘锦市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将政务公开作为规范行政行为、保障群众知情权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聚焦群众关切和工作重点,主动公开面向群众的办事流程、重要政策法规、项目推进动态等政府信息,2025年度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条,涵盖发展改革领域核心业务,确保公众广泛知晓关键政务内容,提升工作透明度。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建立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全链条工作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分工。2025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项目审批流程、政策实施细则等方面。对所有申请均按法定时限和要求妥善办理,精准回应申请人诉求,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开展规范性文件整理、清理工作,完成本单位相关文件的梳理归档。严格执行信息编制、发布审核制度,全面落实“三审三校”要求,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无敏感信息,从源头保障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全力支持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工作,按要求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保障线上公开渠道畅通。积极配合我区统一新媒体平台 “大洼宣传”的信息发布工作,主动提供优质公开素材,助力拓宽信息传播覆盖面,为公众便捷获取信息提供有力支撑。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2025年共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2次,重点检查信息公开完整性、流程规范性等情况,未发现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次,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筑牢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2024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 等问题。针对该问题,2025年我们采取了专项整改措施:一是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的统筹协调,强化流程管控;二是建立定期提醒机制,确保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通过一系列整改,目前已彻底解决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显著提升。

2025年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足,部分信息仅公开基本框架,缺乏详细解读和实操指引;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答复文书的针对性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公开渠道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信息获取途径知晓率不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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