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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浏览次数:313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及时、精确地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同时,我们也公开了本局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政府信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2025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了《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点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公示公告》。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大洼区市场监管局在2025年9月份和2025年12月份,分两期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监督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1100批次的信息。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我们建立了“三审三校”的严格制度,并明确了受理机构、申请渠道、处理流程以及答复时限等。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我们将依据法律和本机关职权,规范流程,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关于开展区政府文件专项清理的通知》(大司〔2025〕7号)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府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本次清理严格遵循“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原则,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最新政策精神,旨在提升政策合法性、协调性与执行力,迅速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清理范围与时限要求,对1984年至2024年间由区政府印发的现行有效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与筛查。重点围绕文件是否与上位法规定相冲突、是否已被新的规定所替代、是否适应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方面进行研判,并形成了明确的清理意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清理汇总结果,按法定程序推进相关文件的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确保政府文件的合法性、权威性与时效性,更好地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

本年度,对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36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所有文件均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在文件管理方面,本年度无任何规范性文件被废止,有效保障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同时,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始终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重要环节,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文件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确保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情形,切实维护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我局积极支持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确保平台的安全、稳定、便捷。同时,我们还积极向“大洼宣传”投稿,全年共报送了41篇工作新闻稿件,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同时,我们还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公众反馈的问题,我们及时予以回应和改进,以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1、信息互动性方面,虽信息发布有进展,但互动性欠佳。公众反馈市场监管信息及意见的渠道不够畅通,收集与回应不及时,影响双向交流与公众参与热情。为此,我们采取切实举措改进。在各市场监管所设立意见箱,定期收集整理。

2.信息安全风险上,随着信息技术发展,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威胁增多。我们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一方面,升级网络安全设备,使用专业防火墙与入侵检测系统,实时监控网络动态;另一方面,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敏感信息加密处理。定期组织全局人员参加信息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理能力。目前,信息收集反馈渠道更畅通,公众参与度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显著增强,后续将持续优化,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5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内部沟通协调效率有待提升。部门之间信息传递有时不够及时准确,导致部分工作衔接不够紧密,例如在联合执法行动筹备时,因信息同步延迟,使前期准备工作稍显仓促。

二是业务培训的针对性不够强。部分培训内容未能充分结合基层执法人员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程度的理论与实践脱节现象,导致一些人员在面对复杂市场情况时,不能迅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三是办公设施老化问题凸显。部分办公设备使用年限较长,运行速度慢,影响工作效率,像一些老旧电脑在处理大量数据时经常出现卡顿,给日常办公带来不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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