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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房屋征收房屋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浏览次数:308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大洼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盘锦市大洼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截至2025年12月,我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条,及时、准确地向公众传递征收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加大重要政策的解读力度,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完善信息发布与反馈机制,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实效性。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我中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依法依规办理。2025年,我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条,因答复内容引发行政复议1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一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从源头上确保主动公开类文件依法依规发布。另一方面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无误,经过严格审核后再予以发布。同时,加强信息日常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历史稿件错敏排查,做好网站巡检和监测工作,确保信息安全与稳定。2025年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失效文件14件。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及时发布我中心工作动态、项目进展和部门政策文件等信息。聚焦征收项目管理、“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通过现场查阅、网络平台等多途径获取政府信息。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我中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办公室主抓,其余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高效落实。2025年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被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2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提高,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较少。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积极对照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三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在内容深度、精准推送和政策解读丰富度上下功夫,持续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2025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征收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部分政策解读信息缺乏细化,未能使群众深入了解解读政策背景、实施效果及实际影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2,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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