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公示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应对《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进行公示,现补充项目公示如下:
按照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安排,中共盘锦市大洼区委办公室、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5月6日下发《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 2025 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委办发〔2025〕9号)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公示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