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盘锦市大洼区汽车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的通告(已完毕,已回复)
各相关企业:
按照《盘锦市商务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盘锦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盘商联发〔2024〕5号)要求,为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潜能,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有意向参加企业请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材料进行申报。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以政策为激励,以活动为平台,以畅通循环为驱动,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着力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提振汽车消费,推动消费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盘锦市大洼区商务局
协办单位: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二)活动金额及时间
促消费补贴活动总金额为400万元(区级200万元,市级配套200万元),活动开始时间以发布时间为准,先领先得,活动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
(三)活动补贴对象及形式
1.补贴对象。在参加活动的盘锦市大洼区限上汽车经销企业购置非营运车辆(不含二手车),并在盘锦市税务局缴纳相关税费的个人消费者(不限户籍),可申领盘锦市大洼区汽车消费补贴。
2.补贴标准和形式。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消费者,依据机动车购车发票价格,申领相应金额的消费补贴。
新车购车补贴具体类别如下:
新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10万元(含),可申领3000元消费补贴。
新车发票金额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可申领4000元消费补贴。
新车发票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上,可申领5000元消费补贴。
三、申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购车者实名登录银联云闪付APP“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平台”,进入盘锦市大洼区汽车消费补贴专区,通过活动入口上传相关申请资料。消费者申报材料如下:
1.新车购车发票;
2.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3.购车用户身份证;
4.机动车登记证;
5.车主同名借记卡。
须确保提交资料均为原件,且与身份证信息相符。
(二)“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平台”核验用户身份,审核发票真伪,审核期间消费者可以通过“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平台”申报入口查询审核进度。
(三)审核通过后(审核时限为7个工作日),汽车消费补贴发放至本人银行卡内。
四、相关要求及申报流程
(一)汽车经销企业参加活动要求
1.在盘锦市大洼区注册登记、并在盘锦市税务局缴纳相关税费的汽车经销企业,须具备所经营汽车品牌厂家的授权书或具备所经营汽车品牌厂家的销售合同(授权书或销售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2.严格依法履行统计报表义务且在国家统计局统计云平台报表的限上企业;
3.联合新车生产厂家推出企业端自有的置换更新优惠让利政策,同时承诺不趁机涨价加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辆售价不得超过活动实施前三个月该型号车本企业最高售价;
4.主动向购车者介绍汽车补贴相关规定,协助购车者做好补贴申报工作,及时汇总销售情况;
5.以“一车一档”的形式,留存活动期间所售车辆的购车合同照片、消费者缴款凭证照片、交车照片(指定交车人、购车人、所购车辆同框合影)等电子信息档案,并根据要求随时调取审查;
6.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管理,强化应急举措,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各项促销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汽车经销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汽车销售企业报名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汽车销售企业参加活动申请(见附件2);
4.品牌授权书或代理证明;
5.汽车“以旧换新”让利优惠情况表(见附件3);
6.汽车销售企业关于车主参与活动的真实性证明(见附件4);
7.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明细表(活动结束后统一报送)(附件5)。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应于2025年12月22日17:00前按要求向区商务局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2.区商务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3.区商务局对活动参与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录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购车金额、时间以购车发票信息为准,购车发票时间需在活动时间内,提前或逾期不予补贴。
(二)“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平台”须为购车本人实名申请注册。如提交资料不符合审核要求被退回,消费者需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提交系统内符合条件的申请补贴资料,按消费者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审核发放补贴。
(三)汽车商家对购车者购车享受补贴必须起到告知义务,汽车经销商协助客户提交申请资料,并审核相关资料合规性和真实性。
(四)“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平台”负责把控资金审核额度,资金剩余额度不足时及时提醒消费者;若购车资料被驳回后需重新上传,逾期视为放弃。
(五)补贴申领者退车,需先行退还汽车消费补贴(消费者以现金方式将补贴款返还至政府),消费者需将补贴款汇款至相应账户后,持汇款凭证到经销商办理退车手续,经销商确认消费者已退还补贴资金后,为消费者办理退车手续,参与活动汽车经销商需做到告知及监督义务。
(六)补贴申领者对填报及上传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证明材料造假、填报虚假信息等行为,将追究申领者法律责任。
(七)严厉查处质量不合格、虚假宣传、变相涨价和补贴使用不规范行为。
(八)如消费者和商户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得消费补贴。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九)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平台”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盘锦市大洼区商务局保留调整、暂停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十)因汽车销售企业误导宣传或者同消费者串通欺诈,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信息骗取汽车补贴等事项,造成一切纠纷及后果,由消费者和汽车经销商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活动的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归盘锦市大洼区商务局所有,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
(十二)活动咨询电话:银联商务客服电话95534,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9:00-11:00,13:00-16:00。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活动认识。引导企业积极参加促消费活动,鼓励参加活动的企业在政府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开展消费让利活动,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区级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资源,对消费促进活动内容进行全方位跟踪宣传;参加活动的企业,要利用LED显示屏、易拉宝、海报等个性化宣传物料进行宣传,规范使用全国“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引导正向社会舆论,刺激消费者购车欲望,确保活动效果。
(三)强化评估督导。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参加活动的企业监督管理,实时掌握汽车消费实际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落实好促消费政策。
截止到2025年12月22日17:00前收到汽车类企业 11家的反馈意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