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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关于建设村(社区)便民食堂(第2025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19 浏览次数:539次

王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村(社区)便民食堂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对推动我区养老事业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民政局高度重视我区人口老龄化实时变化情况,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之一。现就所提意见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已在于楼街道花园社区建立了一所便民食堂,并已经投入运营。2025年,按照《盘锦市 2025 年度社区便民食堂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区准备筹建便民食堂2家。为推动便民食堂建设,区民政局多次进行实地调查,最终确定王家街道与田家街道负责食堂建设,同时对上争取资金40万元用于2家食堂的基础设施建设,预计10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营。本次便民食堂采取政府主导,政府补助的方式建设,优先选择有条件的小区进行试点,逐渐推开。新的便民食堂建设会给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生活服务,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

下一步结合我区实际,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各小区的老年人口规模、分布密度、现有设施条件及周边配套情况,制定老年人食堂建设规划。优先在老年人口集中、有场地条件、群众需求迫切的小区推进建设,确保布局科学合理。

2. 多元模式,保障运营: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建设运营模式。政府负责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监督管理;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老年人食堂建设和运营;同时,引导有条件的社区利用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升级为老年人食堂。

3. 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建立健全老年人食堂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加强对食品采购、加工制作、卫生安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老年人用餐安全。根据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和营养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食谱,提供多样化的餐饮服务,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落实您的建议,加快推进老年人食堂建设,切实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盘锦市大洼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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