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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关于深化家长学校建设的建议(第20255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19 浏览次数:185次

杨金玲 杨丽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家长学校建设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深化家长学校建设的建议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家校共育,能使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形成巨大合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此我局将制定相应方案。

一是建立和完善家长学校的管理机制,正式成立“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由各学校领导、德育干部、教师代表、法律顾问及校级家委会核心成员共同组成,制定并公示《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章程》,明确职责。每学年伊始制定

详细的《家长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与评估。

二是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师资队伍,在校内遴选并聘任一批热心家庭教育的“星级班主任”、“名师”及区教育系统讲师团作为主讲教师,形成核心师资库。与心理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社工组织法制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等建立合作关系。招募有专业特长的优秀家长、退休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组建“家庭教育公益顾问团”,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学业辅导等个性化支持。

三是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设计系统化的家长课程,包括“新家长入门”、“青春期沟通”、“生涯规划启蒙”、“情绪管理”等系列主题。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开设“家教微课堂”,定期推送短视频、精选文章;建立年级微信群,由班主任和科任老师进行日常答疑和分享。引导家长通过《孩子成长档案》观察并记录孩子的兴趣与特长,与老师共同制定“扬长”而非“补短”的个性化成长方案。

下一步,我们将以制度化、课程化、品牌化、数字化为方向,推动家长学校从“活动型”向“功能型”深度转型。最终目标是构建一个权责清晰、资源共享、沟通顺畅、协同育人的现代教育治理共同体,真正实现家庭、学校、社会在教育上的“三位一体”,为每一个孩子的全面发展赋能。

 

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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