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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安全检查(第2025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19 浏览次数:130次

盖紫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安全检查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共28所学校,22所学校配备食堂。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责任体系建设

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近年来我局按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均已要求各学校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目前,100%的学校已明确校长为食品安全首要责任人,配备了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覆盖了22所学校。同时,督促学校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各岗位各环节从业人员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二)强化人员管理

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方面,各学校均已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要求学校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持健康证明上岗。目前我区所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均取得健康证明,持证上岗率达100%。此外,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2025年寒假期间,由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题培训的通知》,此次培训是全面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全区由各学校书记、校长、分管食堂副校长参加,各幼儿园园长、分管食堂副园长参加,共计249人,并考核合格;2025年2月25日,由市教育局组织的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培训,按照培训要求,各学校由分管食堂副校长和食堂管理员参加,各公办幼儿园由园长参加,共计63人,按照培训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在3月初组织对食堂员工进行培训,共计500余人,同时我局要求学校每月对食堂员工开展1次安全教育培训,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保障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三)加强设施维护

为保障食堂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教育局指导学校制定设施设备定期维修维护计划。2025年寒假期间田家学校小配餐间改造约3万余元,清水学校改善就餐环境和硬件设施1万余元,购买两个热风炉,更换2个炉灶。城郊学校改善就餐环境和硬件设施6千余元,改造排风系统,升级下水道地漏,确保了食堂各项设施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教育局对于“互联网+明厨亮灶”进行排查各学校是否完好,经排查全区22所学校食堂全部覆盖及完好。

(四)加大检查抽检力度

2024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至今,驻教育局纪检组会同教育系统召开“校园餐”专项整治专题会议12次,调度职能部门100余次,下发“校园餐”工作提示函11份,对全区中小学食材采购、食品安全、膳食经费、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抽查检查50余次,推动教育局建立制度4项,压实教育系统行业监管责任。

教育局召开“校园餐”专题会议5次,开展专项督导检查6次,调研走访及明察暗访140余次。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3台次,检查学校食堂121次,切实推动职能部门履行行业主管和部门监管责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学校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现均已完成。

各学校均成立了膳监会,到食堂参观、就餐、座谈,对食堂进行民主评议,征求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学生餐费收取标准,完全征求膳监会、全体成员的意见,接受社会的全面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压实责任

进一步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及责任人严肃问责。

(二)深化培训教育

继续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不断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水平。

(三)强化部门联动

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检查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规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

 

 

 

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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