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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大洼区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建议(第20253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19 浏览次数:137次

尊敬的张海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洼区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我区制定了《盘锦市大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负责具体推进落实,按照我区制定的《盘锦市大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区、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和垃圾分类管理队伍,形成任务明确、部门协同、监督高效的组织推进机制。在设施配备方面,推广“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垃圾分类设施已覆盖全区居民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累计布设智慧垃圾分类站点369个(按照分类服务要求每300户配备可回收分类站、 每 200户配备易腐分类站),购置可回收和易腐电动收集车6辆,并督导盘锦京环大洼分公司配备可回收收运车1台,易腐垃圾收运车6台,其他垃圾收运车20台等;在分类处理系统建设方面,我区垃圾由盘锦京环大洼分公司进行收集处置,统一运输至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处理的方式,易腐垃圾由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处理,其他垃圾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进行处理。

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利用多种渠道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工作动态,在小区内通过督导地推、入户宣传等活动继续营造浓厚氛围,策划更多接地气、互动性强的宣传活动,持续提升居民和商户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

2.深化精准培训: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针对不同公共机构的特点和薄弱环节,开展更具针对性的分类指导和培训。

3.巩固联合执法机制:优化检查频次和方式,加大对问题突出区域和商户的“回头看”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衷心感谢您对民生实事的深度关切与真知灼见!您的建言为我们破难点、补短板。我们将持续以用心用情的宣传引导为抓手,通过贴近民生的生动实践、润物无声的文明浸润,带动更多居民主动养成分类投放的新习惯;让垃圾分类从“新时尚”化为“新风尚”,成为低碳生活的亮丽底色,为绘就生态文明建设的壮美画卷、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聚沙成塔、贡献力量!为绘就生态文明新图景、提升社会文明软实力注入持久动能!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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