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6号 【办公电话】 0427-3530118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对大洼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关爱生活困难独居老人(第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19 浏览次数:155次

李艳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生活困难独居老人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民生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深切关怀。您的建议针对性强、切中要害,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思路。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生活困难独居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已初步建立起以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核心的关爱体系。

(一)精准摸排,建立台账:我们已完成对全区生活困难独居老人的全面排查工作。通过民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联动,详细掌握了老人的数量、健康状况、家庭情况及具体需求,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政策兜底,保障基本生活:严格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独居老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高龄津贴等各类补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三)搭建平台,强化日常照料: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日间照料室等设施,为独居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等基本养老服务。部分街道已试点开展"一键呼叫"、定期上门探访等服务,初步形成了日常关爱网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1. 健全长效关爱机制:定期上门探访,及时了解老人身体状况和生活困难。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老人遇到紧急情况时能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2. 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力度,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服务,提升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同时,鼓励志愿者队伍发展,为老人提供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多元化服务。

3.强化家庭赡养责任引导:通过宣传教育、社区引导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家庭成员的赡养意识和责任,鼓励子女常回家看望老人,从源头上减少独居老人的孤独感和生活风险。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落实您的建议,持续提升生活困难独居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盘锦市大洼区民政局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