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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洼区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建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19 浏览次数:96次

赵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你的建议,进行了专题调研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拓宽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渠道,加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力度,促进食品社会监督共治。2024年11月,按照《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经过学校推荐,我局聘请了613名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校园食品社会监督员队伍主要职责是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共同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一年来,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主动监督,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反馈监督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大洼区市场监管局将对监督员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充分发挥食品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推进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向纵深发展,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

 

 

                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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