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简称"四农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的全国性农业普查活动,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2026年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8问带你了解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1.普查意义及目的是什么?
四农普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旨在通过全面,系统的数据采集,为国家制定"三农"政策,推动乡村振兴提供科学依据,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高质量摸清全区“三农”发展家底,为相关政策制定、乡村振兴及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精准统计支撑。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
2.普查对象有哪些?
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
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在城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个人或家庭。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如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反映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提供镇(街)层面的农业经济,社会发展等数据。
3.普查行业范围是什么
覆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全面涵盖农业及相关产业领域。
4.普查主要内容是什么
农业生产条件:包括土地利用、农业机械、农田水利
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聚焦粮食及各类农产品产量、生产结构等。
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调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智慧农业,设施农业等发展状况。
乡村发展基本情况:涵盖乡村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乡村治理等。
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了解农民收入,消费,住房,教育,医疗等生活品质。
5.普查的主要时间如何安排?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此次普查拟分四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2025年—2026年)
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研制普查方案,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遥感测量,进行清查摸底等,为普查登记做好各项准备。
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5月)
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这是普查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的阶段,也是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
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12月)
主要是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
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年—2029年)
主要是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等。
6.普查数据如何管理?
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培训和质量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保密要求:普查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提供或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保护普查对象隐私。
数据共享: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促进数据在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企业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7.普查对象如何支持和配合普查?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
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8.此次普查与以往普查相比有什么变化和创新?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与前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相比,既有传承,也有创新。
一是普查内容与时俱进。这次普查在摸清“三农”家底的基础上,对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情况进行调查,将全面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二是普查方法科学高效。这次普查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将有力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三是普查手段数字赋能。这次普查将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数智化水平。
四是普查数据共治共享。这次普查将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促进普查成果的广泛应用和共享。
解读部门:区统计局
解读人:张洪伟
解读电话:0427-353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