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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增设无障碍设施的建议(第2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18 浏览次数:108次

范俊鹏、郎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无障碍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增设无障碍设施的建议,一是新建小区和新建公共道路及设施等竣工验收要增加无障碍项目验收的项目,二是对老旧小区统一制定无障碍改造的政策和标准,落实资金,落实职能部门,落实验收要求,我们已认真研读并深表认同,您的建议聚焦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群体的出行便利,是提升城市包容性、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对民生细节的关注。目前,相关部门正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人口结构及现有设施短板,对重点区域(如公园、商场、交通枢纽、公共服务场所等)的无障碍设施增设需求已进行提升,在新建商品房小区内目前已基本覆盖无障碍坡道,对老旧小区增设无障碍设施,目前已对上争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将会把老旧小区增设无障碍设施纳入改造范围内,落实对残障人士、老年人出行不便等群体的安全保障,提高生活质量。

后续,我们将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积极对上争取相关项目,做好前期谋划工作,争取早日对增设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感谢您为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所提的宝贵建议。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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