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盖东、郭红江委员:
关于你们提出的解决田家街道中心区霍田路严重拥堵问题的建议,我们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城市交通状况的关注和深入思考。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大型货运车辆专用公路应由交通部门、规划部门以及交管部门共同研究规划,道路建设工作已经超过公安交管部门的职权范畴,针对大型货运车辆改由东外环通行的建议,目前东外环大部分路段已经通车,大型货车可选择合适路线行驶,霍田公路与海欢线部分重合,均为省级管理道路,是允许大型货车通行的,全面禁止或策划通行超出大洼交警大队的职权范畴,大洼交警将会增派警力,对霍田公路加强管理,在早晚高峰时设立岗勤警力,及时疏导拥堵车辆。大洼交警并将加强宣传工作,引导告知大型货运车辆避开霍田路田家中心区域,可选择东外环公路通行。
2、关于芳草路霍田公路路口继续向南连通工作属交通部门工作范畴,公安交管部门无法开展该项工作。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