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6号 【办公电话】 0427-3530118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关于统筹规划、科技助力打造大洼新农业的建议(第2025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18 浏览次数:140

尊敬的孙忠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规划、科技助力打造大洼新农业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优化农业产业布局

近年来,我区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对农产品生产进行合理布局,已建成稻蟹种苗培育示范区、稻蟹共生示范区、水稻加工集聚区等。未来,我们将继续以全区视角,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规划,推动全域规模化与标准化建设。一方面,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开展合作与联合,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关于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平台,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目前,我区已与沈阳农业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稻蟹综合种养、盐碱地改良等技术研究。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合作,推动更多科研成果在大洼转化应用。

二是推广农业新技术、新装备:加大对智慧农业、设施农业的投入,推广物联网、大数据、无人机等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实现精准灌溉、施肥和病虫害防治;引进先进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今后,将进一步扩大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范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三是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分层分类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同时,积极引进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人才支撑。每年举办多期农业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培训农民数千人次。

三、关于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一是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以“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等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整合全区优质农产品资源,统一品牌标识、质量标准和宣传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大洼大米成功入围世界稻米地理标志(县域)品牌100强前列。下一步,将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拓展品牌营销渠道,提高品牌影响力。

二是培育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鼓励农业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开展品牌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对获得省级以上品牌荣誉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奖励。目前,我区“光合蟹业”等企业品牌在全省具有较高知名度。未来,将继续引导企业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提升品牌价值。

 三是加强品牌保护和监管: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加强对农产品品牌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品牌形象和市场秩序。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符合标准,为品牌建设提供质量保障。

 四、关于拓展销售渠道,促进农产品流通

 一是发展电商销售: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和仓储配送体系建设,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推动农产品网上销售。目前,我区已建成区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农产品电商销售额逐年增长。今后,将进一步完善电商服务体系,拓展电商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电商销售比例。

二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快推进渔港水产品交易中心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功能,提升市场辐射能力。同时,加强与外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合作,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目前,渔港水产品交易中心正在加快建设,建成后将成为我区水产品重要的交易平台。

三是举办农产品展销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大型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展示大洼优质农产品,拓展市场空间。每年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提高大洼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计划今年秋季在上海、南京、深圳、成都、重庆等城市举办5场洼米推介会。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盘锦市大洼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