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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2 浏览次数:249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 号)、《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大洼区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大洼区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项目是盘锦市为系统化解决城市“停车难、充电难”问题而规划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与新型基础设施工程。该项目由国有控股企业——盘锦智泊智慧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投建运营,计划对辖区内的86处公共停车场资源进行全面整合与智慧化升级,涵盖总计11,051个停车泊位(其中一类区泊位7,762个,二类区泊位3,289个),并通过新建228个充电桩(包括182个120KW直流快充桩和46个7KW交流慢充桩),在43个站点构建覆盖广泛的充电服务网络。项目核心建设内容包括对传统停车场进行封闭化改造,安装智能道闸、车牌识别、监控系统等硬件设施,并深度融合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一个集“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平台”于一体的城市级数字化管理中枢,实现车位实时查询、无感支付、智能诱导、远程监控等高效服务。项目总投资约2.16亿元,计划建设期为2年,后续运营期24年。项目建成后,将极大缓解大洼区当前严峻的停车供需矛盾,有效弥补公共充电设施的巨大缺口,同时对推动新能源汽车普及、促进节能减排、盘活存量资产以及助力盘锦市智慧城市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周边的公众、企业和团体可就其运营对经济发展、环境、交通、治安、就业及居民生活的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形式及周期

本次公众意见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提出。

四、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智泊智慧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文君 

联系电话:18742330011

五、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 辽宁鑫隆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香韵    

联系电话:18204266427                        电子邮箱:1026110751@qq.com

 

 

 辽宁鑫隆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信息来源:盘锦智泊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