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6号 【办公电话】 0427-3530118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区政府组成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关于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领导工作分工

姜  书: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李英男: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局长负责)

负责双拥优抚、党群、意识形态、普法宣传、机关建设、营商、财务、人事、劳资、档案、防汛抗旱、督查、现役部队联络及协调、绩效考核等工作。

分管科室:综合办公室、双拥优抚科、档案科。

宋绍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局长负责)

负责移交安置、财务、服务中心、信访、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

分管科室:移交安置科、财务科、服务中心。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

负责行政机关、党群、文电、信息、保密、会务、文字综合、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安保、系统信息化建设、维护维修、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科:(局、中心)

负责财务预算编制审核、管理、报表、审计、人员编制、人事档案、资料、更新信息、人事档案的完善和保密、福利待遇管理(社保、公积金、医疗保险)、军休财会等工作。

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档案科:

负责双拥、优抚、移交安置、信访组卷档案、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文件、财务和机关材料归档等工作。

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双拥优抚科:

负责退役军人的优抚待遇的核实和监督工作(优抚金发放、医疗保险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社会事业,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解决退役军人的合理诉求。

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协调处理军地、军民关系,组织开展双拥工作宣传和慰问活动。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工作。协调处理随军家属的安置和立功官兵的奖励工作。退役军人的优待、抚恤工作。组织协调复员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管理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负责烈士褒扬、指导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英雄烈士纪念活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档案管理、数据核查工作,建立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组织推荐、申报创建全国和省、市级双拥模范单位(城)的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负责复员参战解困政策落实和普查工作。

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移交安置科:

负责转业军官、退役士兵、复员军官、伤病残退役士兵以及符合条件消防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拟定年度安置计划(军转干部、退役士兵)。转业士官、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档案的接收、审查和移交工作,确保档案交接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负责移交地方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等退休退职职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相关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促进活动。同时确保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政策的严格落实,努力实现部队、退役军人和接收单位“三满意”。负责困难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解决退役军人的合理诉求。

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服务中心:

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荐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军休工作、“三方面人员”管理。承担符合条件的孤老烈属、孤老复员军人和伤残军人的集中供养服务工作。负责烈士陵园建设、管理、维护,为烈士纪念活动提供服务,承担烈士骨灰安葬等服务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各项工作。

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做好镇(街道)内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档;负责建立健全镇(街道)内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负责积极培训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负责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负责组织建立退役军人信息制度,掌握镇(街道)内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情况;组织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凤山路88号(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办公电话:353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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