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8月19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东湖悦园小区、东湖公园、鹤吉市场、鼎兴红悦广场、大洼街道兴顺社区,认真听取相关负责同志的汇报,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区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评议。
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良好氛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要完善并优化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各类公共设施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增强群众践行文明行为的主动性,加强对典型事迹的报道和宣讲,在全社会突出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引导广大群众向身边榜样看齐,主动践行文明行为规范。

检查组强调,要提升执法水平,推动《条例》贯彻执行见行见效。加强执法联动。对不文明行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凝聚执法强大合力。要强化执法培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专题培训,通过业务交流、现场督学等方式开展分散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执法水平。希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文明建设,让崇德向善、文明和谐成为大洼区的鲜明底色。
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条例落实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实。聚焦问题整改,全面提升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实效。强化协同联动,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区政府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全区文明创建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大洼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