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关于依法处置“20250319跨境网络赌博案”涉案银行账户的通告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在办理 “20250319跨境网络赌博案”过程中,对一批涉嫌用于接收、流转赌资银行账户资金依法进行冻结。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查清犯罪事实,现告知涉案银行账户所有人到我局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银行卡(账户)所有人(名单详见附件)请在通告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被冻结银行卡开户资料、交易明细以及能够证明银行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指定联系地址配合调查。
二、自本通告发布后,逾期不提供或者不能证明银行卡(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性质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冻结的银行卡(账户)依法处置。
三、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通告银行账户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涉嫌违法犯罪的,或者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期: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9月5日。
联系人:李警官、高警官
联系电话:0427-2684158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联系地址: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红海滩大街66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被冻结银行账户一览表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