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大政办发〔2025〕13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5-07-15 浏览次数:13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盘锦市政府于2024年7月9日印发《盘锦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等内容进行了调整。为适应市政府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要求,形成统一完善的应急处置体系,对现行《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为七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处置原则,事件分级等事项。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成立盘锦市大洼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专项指挥部。负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研究应急决策与部署,组织发布重要信息,研究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问题,协调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处理其他重要工作。

第三部分是监测预警与报告评估。包括监测与预警、事故报告、先期评估等内容。

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明确了响应级别、响应程序、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信息发布等事项。

第五部分是后期处置与总结评估。明确了善后处置、奖惩、总结报告等事项。

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区政府应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第七部分是附则。明确了预案管理、预案实施、预案解释部门等事项。

三、调整内容

比对市《应急预案》,按照大框架不变、根据实际小调整的原则,此次修订保持了原有预案的事故分级不变、应急响应不变,根据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市《应急预案》中指挥体系和责任分工,将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自职责进行调整。

解读单位: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翟旭辉

联系电话:0427-3531369


原文:大政办发〔2025〕13号 关于修订《盘锦市大洼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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