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改钢”渔船贷款贴息补贴发放公示
根据盘锦市大洼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洼区海洋捕捞渔船“木改钢”和减船转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委农办〔2023〕3号)要求,对申请“木改钢”贷款的渔民,按照目前银行贷款年利率及担保公司相关费用给予全额贴息(最高不能超过5%),贴息贷款限额300万元。贴息时间从第一笔贷款发放日期开始计算,为期两年。
现有两艘渔船申请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贴,申请第一年贴息补贴资金,申请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贴14万元,两艘合计贴息金额为28万元。
现对发放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举报电话:0427-3530807
序号 |
船名号 |
支付金额(元) |
贴息补贴金额(元) |
1 |
辽盘渔25999 |
144515.18 |
140000 |
2 |
辽盘渔25777 |
144515.18 |
140000 |
合计 |
|
289030.36 |
280000 |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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