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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榆树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9 浏览次数: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大洼区榆树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洼区榆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公开内容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全年依托阳光三务平台及时准确公开财政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共计1834余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收办申请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0件,商业企业申请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我街道共印发文件218件,我们规范做好分类及存档。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并严把信息质量关。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做到常态化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让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为民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做好做实信息公开,尽量多公开,及时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领域,做到“能公开多公开、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方式,提高信息公开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非紧急信息时效略有滞后;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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