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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盘锦市大洼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15次会议

12月20日,政协盘锦市大洼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15次会议。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姜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政协盘锦市大洼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政协盘锦市大洼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议程、日程、讨论组划分及召集人建议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提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秘书处人员建议名单、建议列席人员范围,《关于 2024 年度政协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草案)》,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关于拟调整增补区十一届政协常委和委员的情况说明》。

会议指出,即将召开的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坚持好人民政协制度,发展好人民政协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深刻认识开好这次大会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团结各方力量,广泛凝聚共识,推动进一步深化全面改革,助力大洼全面振兴突破。

会议强调,要树立高标准理念把工作做精做细做实,高质量修改完善区政协常委会工作和提案工作报告;高质量筹备大会发言的准备工作;高标准做好会议服务保障工作,营造浓厚会议宣传氛围,加强会议的报道策划,充分报道委员的真知灼见,展现积极参政议政、履职为民的风采。

会议强调,区政协常委会领导要发挥带头作用,在建言献策上示范引领,提出和反映高质量的提案;组织委员认真协商讨论,带动所在界别、讨论组委员畅所欲言,增进共识;带头遵守会议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维护政协良好形象,展现政协最佳精神风貌,把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开成有序高效、圆满成功的大会。

区领导刘凤娟、宋楠、王浩然出席会议。

信息来源:大洼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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