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第三届人民政府召开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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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大洼区第三届人民政府召开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胡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人口工作情况报告》《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思政课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河长制”工作情况报告》《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盘锦市大洼区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奖励办法》《大洼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修正全文)》,讨论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要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工作。要积极谋划未来的人口工作方向,聚焦“一老一小”,解决群众在生育和养老方面的后顾之忧。要持续抓紧抓实思政课建设,把思政课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实现“五育并举”全面发展。要统筹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紧盯我区影响环境质量的关键领域,持续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加大巡河力度,切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向前发展。要聚焦打造辽宁现代化大农业先行地目标任务,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着力打造大洼全域美丽乡村。要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强调,要把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纪法衔接,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会议强调,各镇街、各部门、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要积极传递我区大力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号,激发企业达产扩产、创新升级的热情和信心。各企业的包保领导、助企干部要做好企业服务,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此《奖励办法》为契机,推动全区生产要素资源向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链项目倾斜,按照四大主导产业和三大特色产业集群的“4+3”发展模式,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以工业率先振兴带动大洼全面振兴。
会议强调,要不断巩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事项。
区领导孙大勇、宫亮、王敏、李宝生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