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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浏览次数:18

2023年大洼区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高站位统筹法治政府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制定了《大洼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工作方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打造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品课程,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专题宣讲活动20余场,2744人参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测试测评。在“大洼宣传”“大洼融媒”微信公众号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在你身边”专栏,推动形成“报、网、端、微、屏”立体宣传合力。

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谋划。制定《盘锦市大洼区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方案》和《盘锦市大洼区贯彻落实辽宁省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十项重点任务落实措施及分工方案》,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施工表、路线图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责任,确保有序推进、落实落细。

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盘锦市大洼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68名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书面述法,4人进行了现场述法。

高质量完成全区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制定了《盘锦市大洼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项组,下设四个督导组,建立了整改联络机制。通过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区能力

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推进信访源头治理建立“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辅访体系》申报省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创建示范项目。扎实开展了“复议为民专项行动”“送法进乡村普法入民心”“深化‘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等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推进全区的法治环境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二)优化决策机制,高质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着力发挥合法性审查把关作用。转发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依法行政依据及时更新。2023年两个项目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开展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2次。

有效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囊团作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质效。完成了辽宁双兴律师事务所、辽宁许传恩律师事务所、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为区政府法律顾问的续聘工作,并聘请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沈阳所)为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等工作中。

全面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印发了《关于统计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知》,案件开庭前送达《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的函》,组织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培训,确保按时出庭应诉。

(三)加强执法监督,高质效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完成16家镇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修订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大督查行动,重点围绕渔港管理、殡葬祭祀用品管理、安全生产、住建等领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4次。对全区10家执法单位的32项涉企执法检查计划进行公示,对19家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质量评查。

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将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印发了《关于破坏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20家执法单位进行了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开展实地调研,了解执法单位的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及“三项制度”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各执法部门60人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

(四)创新治理模式,高效能推进基层治理水平

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大平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实现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全覆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评理说事员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中的作用。

实行“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辅访制度。制定了《大洼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辅访工作实施方案》,法律顾问参与义乌小商品城、金社裕农、蓬驰利化工等重点信访案件化解以及狮城保交楼和房地产停缓建设项目盘活处置工作,有效促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

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居)治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疑答惑,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着重对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到应援尽援。

全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矛盾。积极落实区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包扶督导镇街(区直单位)、带头化解疑难案件、带头到信访大厅接访等工作责任制,不断深化区级领导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发挥信访稳定工作专班作用,开展定向攻坚。

(五)注重普治并举,高水平打造特色法治文化

认真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自检自查,召开了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暨“八五”普法中期督导、中期检查推进部署会议。区人大、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区11家单位“八五”普法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凝聚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强大合力,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和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35名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主题宣传系列活动150余次,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基层宣讲10余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

大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依托,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法律明白人”945名,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4次。8家社区、6个村被评为省级普法示范点。推进特色法治建设文化,持续开展“文艺演出+普法”活动,东升社区小剧团成为普法亮点。

激发市场活力,高标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政府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印发《关于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整改工作方案》,并形成了《关于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通报》。以大政讲堂为依托,开展专题法律培训,要求领导干部每周至少学习一条法律知识。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2023年区政府重点督查工作事项。

深入推进政府履约践诺。建立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工作机制,印发《盘锦市大洼区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确定牵头部门,强力推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梳理规范1160个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112项政务服务事项完成划转,104项电子证照实现即时生成,3997个高频事项纳入《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一般性企业开办实现0.5天办结

全力助推企业经营发展。建立律师为企业生命周期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以及依法依规为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股东、社区矫正对象等合法经营活动提供保障服务等一系列为企业办实事活动。组织法律志愿者、法律援助律师走进辽宁亿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建甲醛厂、辽宁振生建设公司等10家企业,免费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提出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全区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继续优化;二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仍需不断提升。

大洼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奋力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快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更大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新时代辽宁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一是坚持学法用法,全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组织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不断巩固深化法治建设督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区法治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坚持服务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涉企司法、行政执法、政府诚信、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阻碍振兴发展”等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解决思想观念、制度设计、机制运行、服务管理等深层次问题,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行政机关不履行法院判决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四是坚持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镇街延伸,完善行政执法培训标准化机制,规范执法资格考试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五是坚持基层治理,做好法治为民惠民工程。进一步做深做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惠民工程,解决好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找准法治需求“小切口”,做好法治为民“大文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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