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大洼区发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公开经济结构调整、“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2023年在大洼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公示4项,分别是盘锦市大洼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依据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结果和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五张清单”。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依申请公开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同时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明确了办公室承担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股室、中心负责业务范围内政务信息公开,形成了广泛参与、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依托大洼区政府门户网站“大洼宣传”新媒体平台,按照栏目要求,提供与之相符合的政府信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持续深入研究信息发布内容,按时按规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并定期更新主动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公示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核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管理制度要求,凡是列入局政务公开范围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方法进行发布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不断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扩大信息发布量和实效性。二是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努力打造透明型、服务型政府。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紧缺,没有专职人员。二是公开信息简单,对公开效果研究不够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