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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大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紧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稳固提升政府信息发布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公开任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信息指南列明各类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公开需求,主动通过政务信息网站公开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联系方式。2023我局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除本局主动公开外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相关政府信息指南。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明确专人负责,对必须公开和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不属于公开事项的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不出差错。开展政务信息整理对涉及到的错敏信息进行筛查全面组织开展整改。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及时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依托大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局办公电话接收咨询服务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服务咨询。及时更新相应内容让人民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动态拓宽政民互动渠道。对退役军人比较关注的政策法规,经审查不涉密的文件,主动进行公开。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根据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单位加强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明确具体任务,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三审制度”,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进一步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明确各项政府信息工作责任股室及更新时限,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做好信息安全的防护,加强保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以下两点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分类把握不准,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和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部分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对广大群众、退役军人、军属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的内容形式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改进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收集、发布相关信息,尽可能完善每一模块的相应公开内容。三是加大对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公开工作业务指导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公开严格考核考评促进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让群众真正了解、参与、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方面缺乏创新理念,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公开事项准确理解、规范操作、表述性用词审核的意识和能力需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部分已立行立改完成,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机制,持续改进: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信息工作培训,加强《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力度,落实监督问责及通报制度,把好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能力水平,切实提高我局政策公开质量。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深刻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开展、同实施,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强烈的政治敏锐性和时代使命感,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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