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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大洼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洼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流程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审批信息;二是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内外网办公系统,全部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要件、办理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2023年上报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6条政务服务信息。在盘锦政务服务网及其他各类平台公开公示事项办理结果2608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3年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认真执行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严把信息公开审查关,做到应公开、全公开。二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完善政务信息收集、管理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情况。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

我局始终坚持以盘锦政务服务网及区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并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更新等相关运行工作。组织区相关部门在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和录入,录入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利、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和内部管理事项共计5901条,并在盘锦政务服务网进行展示。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设专人及时负责收集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信息并对外进行公示,做到政务服务办理结果随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公开,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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