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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洼区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浏览次数:89

——20231222日在盘锦市大洼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盘锦市大洼区财政局局长  李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大洼区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受税收政策、土地交易市场低迷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策调整诸多因素影响,我区财政收入与支出将有所变化,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需对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进行调整,现提出如下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全区收支调整情况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39.98亿元,结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及债务转贷收入的增加情况,建议将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81.35亿元,调增41.37亿元。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0.4亿元,调增1.0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调整为9.24亿元,非税收入调整为1.16亿元。

2.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21.88亿元,调增10.08亿元。

3.上年结转收入调整为5.31亿元,调增1.08亿元。

4.调入资金调整为1.24亿元,调减8.68亿元。

5.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36.15亿元,调增36.15亿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6.36亿元,调增1.69亿元。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39.98亿元,结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及债务还本支出的增加情况,建议将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调整为81.35亿元,调增41.37亿元。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3.45亿元,调减3.47亿元。主要是收入减少相应压减了支出规模。

2.上解上级支出调整为3.73亿元,调增0.68亿元。

3.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36.15亿元,调增36.15亿元。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1.44亿元,调增1.44亿元。

5.结转下年支出调整为6.57亿元,调增6.57亿元。

调整后,2023年全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仍保持收支平衡。

(二)区本级收支调整情况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31.77亿元,结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及债务转贷收入的增加情况,建议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72.11亿元,调增40.34亿元。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2.45亿元,调增0.3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调整为1.8亿元,非税收入调整为0.65亿元。

2.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21.88亿元,调增10.08亿元。

3.下级上解收入调整为2.25亿元,调增0.41亿元。

4.上年结转收入调整为3.98亿元,调增0.79亿元。

5.调入资金调整为1.24亿元,调减7.86亿元。

6.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36.15亿元,调增36.15亿元。

7.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4.15亿元,调增0.39亿元。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31.77亿元,结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及债务还本支出的增加情况,建议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调整为72.11亿元,调增40.34亿元。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4亿元,调减3.47亿元。主要是收入减少相应压减了支出规模。

2.上解上级支出调整为3.73亿元,调增0.68亿元。

3.补助下级支出调整为4亿元,调增2.75亿元。

4.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36.15亿元,调增36.15亿元。

5.结转下年支出调整为4.23亿元,调增4.23亿元。

调整后,2023年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仍保持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4.9亿元。结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及债务转贷收入的增加情况,建议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6.43亿元,调增1.53亿元。具体情况为: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0.36亿元,调减3.74亿元。

2.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0.15亿元,调增0.15亿元。

3.上年结转收入调整为0.78亿元,调0.02亿元。

4.调入资金调整为0.5亿元,调0.5亿元。

5.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4.64亿元,调增4.64亿元。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为4.9亿元。结合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及债务还本支出的增加情况,建议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调整为6.43亿元,调增1.53亿元。具体情况为: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21亿元,调减0.69亿元。

2.调出资金调整为0亿元,调减3亿元。

3.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4.64亿元,调增4.64亿元。

4.结转下年支出调整为0.58亿元,调增0.58亿元。

调整后,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仍保持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为7.32亿元。结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增加情况,建议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1.47亿元,调减5.85亿元。具体情况为: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0.03亿元,调减6.03亿元。

2.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0.03亿元,调增0.03亿元。

3.上年结转收入调整为1.41亿元,调增0.15亿元。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为7.32亿元。结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情况,建议将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调整为1.47亿元,调减5.85亿元。具体情况为: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1.17亿元,调1.55亿元。

2.结转下年支出调整为0.29亿元,调减4.3亿元。

调整后,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仍保持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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