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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第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21

张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教育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这个提案建议很好,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立足职能,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原则,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为持续打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区教育局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从2023年3月16日开始,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委政法委组织协调,联合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洼分局、区文旅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各镇街等成员单位,对大洼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开展综合治理行动,重点从校园周边市场秩序、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学校周边的治安环境、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等方面进行严格整治,整治行动持续半个月时间。整治行动过后,对于整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阶段性的“回头看”,并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目前,各学校与有关区直执法部门形成了默契,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执法部门及时执法,从根本上解决校园周边存在的问题,为师生打造良好的安全、有序、稳定的校园周边环境。

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校园周边安全,加强公民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消除学校及家长的后顾之忧。

 

 

                        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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