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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第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34

尊敬的李长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部分居民环保意识薄弱,缺乏垃圾分类意识,长期以来,居民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大多数没有受过垃圾分类的指导,没有自觉自愿地将垃圾分类处理,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不够。

具体情况如下: 

一、近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和群众参与意识等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并提前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在机制建设方面,我区制定了《盘锦市大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推进落实,严格按照我区制定的《盘锦市大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区、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和垃圾分类管理队伍,形成任务明确、部门协同、监督高效的组织推进机制。在设施配备方面,推广“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垃圾分类设施已覆盖全区居民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累计布设智慧垃圾分类站点369个,购置可回收和易腐电动收集车6辆,并督导盘锦京环大洼分公司配备可回收收运车1台,易腐垃圾收运车6台,其他垃圾收运车20台等;在分类处理系统建设方面,我区垃圾由盘锦京环大洼分公司进行收集处置,统一运输至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处理的方式,易腐垃圾由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处理,其他垃圾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进行处理;

二、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在于推广垃圾分类,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制作《盘锦市大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图解,并在大洼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方案》内容进行解读。发放《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5万余册对垃圾分类业务人员开展35次业务知识培训,定期进行集中入户宣传和地推等活动。用心用情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带动更多居民养成分类投放的好习惯,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积极贡献力量。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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