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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疫情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居民生活保障建议》(第138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次数:18

孙培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疫情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居民生活保障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疫情防控问题的关注,目前全国已经取得了疫情防控过渡阶段的重大决定性胜利,实现了整个疫情防控平稳转段,进入“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对于您提出“为更好的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做好居民生活保障”的建议,在现有的应急保障体系指导下,我部门积极与各单位对接,保持密切协作,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共同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盘锦市大洼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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