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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调整县区级疾控中心防疫津贴及取消单位内部防疫津贴分类的建议》(第91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次数:60

王 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县区级疾控中心防疫津贴及取消单位内部防疫津贴分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6月末,区卫健局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区疾控中心当前防疫津贴发放的工作汇报。会后,我局积极报请政府,与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沟通对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专题研究相关发放政策。同时,区疾控中心起草《关于补发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2021—2022年卫生防疫津贴的请示》,目前正在做资金安排等工作。

盘锦市大洼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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