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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9 浏览次数:142

处罚对象: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

执法机关:大洼区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根据市民投诉提供的案件线索,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不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擅自开展辽宁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我局经充分调查取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上述违法行为属实。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

处罚结果: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195995.61元;

(三)罚款人民币100000元整。

处罚时间:决定书时间  2023 年821 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卫医罚[2023]0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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