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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2至2023年度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按照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2022至2023年度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205号)要求,经民主评选、区司法局审核,研究决定,拟推荐大洼区二界沟街道中央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评选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大洼区赵圈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杨楠、大洼区田庄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岩参加评选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大洼区唐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李春参加评选辽宁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有功个人。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请与区司法局联系。

公示期限: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联系电话:0427—3530607     联系人: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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