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23〕13号 关于成立盘锦北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黑风关古镇景区5·1旱地网兜吊桥倾倒事件调查组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23年5月1日17时左右,盘锦北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黑风关古镇景区小型旱地游乐设施网兜吊桥,因游客多人集中上桥导致最西侧架子发生倾倒,根据《生产安全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盘锦北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黑风关古镇景区5·1旱地网兜吊桥倾倒事件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件调查组组成
组 长:林学玮 区长
副 组 长:于 淼 区委常委、副区长
宋 锦 副区长
成 员:梁 超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赵立德 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副局长
葛 飞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熊跃发 区应急局局长
盖士群 区总工会副主席
姜 书 新立镇镇长
张 影 区检察院第三部主任
严文珑 区应急服务中心工贸一大队负责人
安凤龙 区应急服务中心工贸二大队负责人
胡 阳 区应急服务中心工贸一大队副队长
李 佳原 区应急服务中心工贸二大队队员
张大鹏 区应急服务中心危化大队队员
二、事件调查组职责
(一)查明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件的性质和事件责任;
(三)总结事件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四)提出事件调查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事件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与事件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拒绝。
(二)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件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件调查组的询间,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事件调查组成员在事件调查工作中不得无故缺席,应该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件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件调查的秘密,未经事件调查组组长允许,事件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件的信息。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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