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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盘锦市大洼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3-04-03 浏览次数:1071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立项级次 涉企
公安
1.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限于换领、补办、临时) 换领二代证每证20元, 遗失补领、损坏换领二代证每证40元,临 时证每证10元 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 中央
2.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每副40元;摩托车号牌每副35元;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 中央
    (1)号牌(含临时)
    (2)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3)号牌架
3.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10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央
4.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10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央
财政
5.收费票据工本费 票据出厂价格 辽财税[2017]387号 省级
教育
6.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220-910元/人·月 大发改发[2021]40号 中央
7.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学费:1400元/生·学年 辽价发[2016]23号、辽价发[2004]111号 中央
住宿费: 400元/生·学期
8.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专)学费、住宿费 学费:1200-3500元/生·学期 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 中央
住宿费: 400元/生·学期
9.城市小学、初级中学住宿费 400元/生·学期 辽价发[2004]111号、辽价发[2018]38号、大发改发[2021]116号 中央
党校
10.各级党校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300-800元/人·学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发改价格〔2003〕101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号,教财〔1996〕101号,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2006〕702号,教财〔2006〕7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培训费只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培训收费
自然资源
11.不动产登记费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证书工本费:按规定核发一本证书不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加收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按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财税[2019]45号. 中央
水利
12.水资源费 按辽政发〔2010〕18号、辽政发〔2016〕27号文件执行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 中央
农业农村
13.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按辽水产政字〔1989〕29号,辽水产政字〔1989〕85号,辽价函〔2009〕22号文件执行 《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 中央
十一 民政
14.殡葬收费(基本服务收费) 遗体接运费260-500元/次 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财预〔2009〕79号文件规定纳入预算管理。财预〔2009〕79号,价费字〔1992〕249号,辽价发〔1992〕127号,辽价发〔2010〕64号大发改发[2021]71号
存放费5元具/小时
火化800元/次
骨灰寄存费50-200
十二 人社
15.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费 50元/科 辽财非[2007]897号、辽价函[2008]58号、辽发改收费函[2020]12号 省级
十二 税务
16.防控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500元/平 辽价发〔2001〕72号 中央
17.水土保持补偿费 按辽价发〔2018〕56号文件执行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财税〔2020〕383号 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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