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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2022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官的安置方案》大政办发〔2022〕35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12 浏览次数:1598

为使相关部门更好地了解《盘锦市大洼区2022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官的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做好解读工作,特制定如下解读方案:

一、文件背景

为落实中共盘锦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安置202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官的会议精神,确保我区退役军人得到高质量安置。

二、文件依据

《兵役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关于做好2022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盘委退役军办发〔2022〕7号)等有关文件。

三、制定目标

为落实中共盘锦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安置202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官的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盘委退役军办发〔2022〕7号)文件要求,确保我区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

四、文件主要内容

大洼区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共计10名,其中2名已经选择市退役军人局提供的国企和央企工作岗位,8名转业士官选择到大洼区工作岗位。区委编办拟提供事业单位工勤编制岗位8个,已经按照退役士官安置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了公开、公正选择岗位,即:盘锦市大洼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5个,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个。本轮安置退役士官薪金和保险及福利待遇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

(一)相关部门职责

1.区委编办负责落实本次安置退役士官的编制。

2.接收单位负责协调人社、编制部门办理人事编制工资关系,并续接社会保险。

3.退役军人部门负责开具安置介绍信并协调财政部门补发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地履行安置任务。

2.严格落实政策。各部门、各单位要互相配合,各司其责,善始善终地把这项工作抓好落实,确保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官得到妥善安置。

3.严明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本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分配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沟通协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退役安置工作按规定时间顺利完成。对因工作中落实政策不力引发信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给予严肃问责。


原文:大政办发〔2022〕35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2022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官安置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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