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辽宁省盘锦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09 浏览次数:162

现将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或盘锦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群众举报问题销号表.xlsx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8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