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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洼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次数:297

为全面总结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成果,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现将我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与时俱进,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积极协调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大洼区委组织部、大洼区农业农村局、大洼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及辽东湾新区组织部为执法队全体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调转,截止目前已完成调转;二是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完成了党总支及所属3个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目前共有在职党员79人,退休党员6人;三是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并于10月20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体观看了革命影片《长津湖》,同时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于10月31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中组部和中央广播电视台联合录制的《党课开讲啦》、《党的伟大成就》等节目;四是执法队党总支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了党建工作分工清单,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积极按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学习教育。

)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

一是实行执法人员双向选择+审核,选人员。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文件要求,大洼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0925日正式挂牌成立。在成立前,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明确了执法人员准入条件、标准及考核内容,对原农业执法人员是否进入执法队伍实行自愿选择+把关考核的双向选择。

二是“通专结合”、“专业为主”,设机构。执法队成立后,结合我区农业产业的实际需要,实行“通专结合”方式组建3个以多个执法门类农业、林湿、野保、水产)为一体的综合性执法中队并实行定期轮岗制。同时结合大洼重点产业的实际,组建畜牧、农机、渔政渔港3个专业执法中队,实行专业专项执法,实现“以专为主”,并对外加挂“大洼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大洼区渔政管理所、二界沟、辽滨渔港监督”机构牌子,保证了工作的承上启下,有效衔接。

三是创新用人机制选聘上岗,实行中层干部自愿报名选任+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以及执法人员自荐岗位。制定了《盘锦市大洼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一般执法人员自荐岗位实施意见》,执法队30名中层干部全部实行自愿报名选任+民主测评+组织考核方式产生。截至目前,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和农业执法人员自荐岗位已全部完成。

四是创新管理机制,加快执法队伍建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独立账户、独立财务,执法运行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同时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性建章立制工作,制定了《大洼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大洼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 、《大洼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制度15项》。以上制度的建立,为加快建设坚强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奠定了根本的制度前提和制度保障。

)各专业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截止目前,各中队共立案查处涉农违法案件51宗,现已全部如期办结。其中:查处农业综合性违法案件8宗、畜牧业违法案件3宗、渔业违法案件37、农机违法案件3。共计罚没款32.7314万元,已全部上缴区财政部门;同时共受理群众来电、来访及平台移送投诉举报86起,已如期成功调解、办结,并圆满答复举报人,有效解决了许多群众亟待解决的各类涉农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经费预算不足。由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刚组建一年,各项工作正在逐步推进,尚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偶尔会存在经费预算不足的现象,正在逐步申请调整。

二是执法人员个人业务素质和知识储备量参差不齐,亟待加强培训学习,以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及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存在执法队领导班子成员配备模式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及调整的问题,已将相关问题建议上报区委编办。

四是存在执法人员下乡工作期间“吃饭难”的问题,已将相关用餐补助请示上报区政府。

五是二界沟中心渔港存在的权属及各方监管责任亟待厘清等问题,现已将申请厘清责任的文件以区政府名义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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