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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9号《关于化解农村人口流失、空心化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08 浏览次数:565

闫海民、盖长青、郎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化解农村人口流失、空心化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支农资金支持中心村建设和空心村治理。

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分类推进乡村发展一章中,明确提出要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不搞一刀切。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半村庄,占乡村类型的大多数,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当然,也是支农资金支持的重点。

二、实施撤村并村,推进中心村建设

2019年1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又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实施,明确县域村庄分类,将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将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同年5月,自然资源部又先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开展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村庄分类和布局,并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分类编制村庄规划优化村庄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2021年,我区推进36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15个镇(街道)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各镇(街)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中。

三、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乡村建设

社会资本是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重要资本支撑,需要通过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妥善引导,促使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精准发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不仅为解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资金周转速度缓慢、季节性波动大、农业资金收入不稳定,资金利润率低等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加快资本替代劳动力过程;解决当前存在的农业劳动力老龄化问题、打破生产要素相对短缺的局面,从而提高农业整体生产效率。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改善公共设施状况,例如使得农村路网状况和村民出行条件得到显著改善,解决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交通运输难题,提升基础设施对乡村振兴的保障能力。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20227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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