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的公告
为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落实统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受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电话投诉举报。电话:0427-3531404
二、来人来信举报。地址: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6号, 大洼区人民政府419室(政策法规股) 邮编:124200。
对投诉举报者个人有关信息,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护投诉举报者合法权益。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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